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书笔记

时间:2023-12-31 11:19:16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书笔记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书笔记

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让我们好好写份读书笔记,把你的收获和感想记录下来吧。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读书笔记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书笔记,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书笔记1

这个暑假我利用课余时间阅读了英国推理小说家柯南·道尔的小说《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让我渐渐学会留心生活中的小细节。随着上一个案情的结束,这一回,福尔摩斯遇到一个与身份有关的案情又名《失踪的新郎》,这是福尔摩斯冒险史中最短的一个案件。

故事的内容大概是女主人公的未婚夫在婚礼当天神秘失踪,至今也没有他的讯息。女主人公是一位十分朴素且随和的富家千金,为什么这么说呢,据她介绍,她的父亲生前有一个相当大的企业,然而随着她母亲与一位名叫詹姆斯·温迪班的年轻男子结婚,这笔遗产的所有权也归为她的继父所有。但是她的生活依然很富有,因为她的叔叔遗留下一大笔遗产给她。她的继父只比她大了五岁,在生活上却总是禁止她外出活动,不希望她与外人交朋友。一次,她的继父去法国出差,她与母亲参加了一场舞会,她与一位名叫霍斯默·安吉尔的先生相遇,这便是她后来的未婚夫。据女主角回忆,她与这位先生第二次见面后就订了婚,他留有茂密的胡须,戴着一副茶色眼镜,由于女主角近视,所以对他的外貌印象并不十分清楚,只知道他说话总是轻声细语。等到女主角的继父回来后,两人不能再见面,只能靠书信交流。待她的继父再一次出差后,两人便决定秘密结婚,但是就在婚礼当天,新郎神秘失踪。

在新郎失踪后这位继父对于此事表现得满不在乎,还总是安慰女主角,希望她把这件事彻底放下,不要再继续调查了。对于这位继父的表现,我灵光一现,所谓的“新郎”会不会就是继父假扮的?而这只是我的猜测,并没有证据,于是我迫不及待的想知道福尔摩斯的推理过程。

果然,事情被我猜中了,茂密的胡须是为了掩盖自己的长相,茶色眼镜是为了隐藏自己眼睛的特点,而细声细语地说话是为了不暴露自己的声音,最重要的一点——两人从未同时出现过,“新郎”和“继父”是同一个人。福尔摩斯为了验证他的推测,他先找到了这位继父工作的地方,给他发了一封信约他见面,随后不出所料的收到了回信。福尔摩斯把这封回信与女主角之前带来的她的未婚夫的回信做了仔细的对比,他发现这几封信都是用打字机打的,那个时代的打字机与人的字迹一样,都有明显的个性,因为长时间的磨损,有些字母会有点模糊不清,而在这几封信中字母的磨损处都惊人的相似。福尔摩斯把自己的想法对詹姆斯·温迪班先生一五一十地讲了一遍,但是他却不承认,并且有些惊恐失措地逃走了。

借福尔摩斯的一句话说:“从某些方面看,这案子并非一点意思也没有。”是啊,年轻男子为了得到巨额遗产与老妇人结了婚,婚后竟然为了防止老妇人女儿的另一笔遗产流入他人的口袋而想出如此对策,真是冷血的恶棍,为了钱财可以不惜一切代价。因此,当我们在生活中与他人交往时,无论男女,都要擦亮双眼,不要被“恶棍”所欺骗。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书笔记2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中的福尔摩斯和华生是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塑造的两位主人公,他们是平民百姓眼中的救世主,是众多侦探小说迷眼中的天才侦探,更是现代人眼中侦探形象的代表,他们合作默契,侦破了一个又一个离奇的案件。

红发会讲述了小镇上的一位小当铺的老板有着一头颜色纯正的红发,小当铺里的生意不好,所以他只雇了一位伙计,这位伙计精明能干,是个好帮手,但由于当铺生意不好,他愿意只得到一半的薪水,这样优秀的伙计想必不会有老板会拒绝。然而有一天这位伙计突然向老板推荐了一个职位,据说有一个名叫伊齐基亚·霍普金斯的美国百万富翁在死后留下了一大笔遗产,他想用这笔遗产的利息给当地像他一样的红头发的人们提供轻松且薪水很高的岗位。由于这些年来当铺的生意不好,只能勉强维持生计,而此刻正好有一个好机会可以每年额外获得两百英镑,这令当铺老板十分心动。据介绍这个组织名叫“红发会”,而他们让当铺老板做的工作非常简单,就是每天去办公室抄写四个小时的《大英百科全书》,但前提是无论任何理由都不能缺席。就这样,他一连抄写了两个月。一个周六的上午,他照常去上班,却发现办公室的门被关上了,门上有一张纸条,上面写着“红发会已解散”。当铺老板认为此事很蹊跷,其中必有隐情,但又想不出原因,因此他来找福尔摩斯。

经过询问,福尔摩斯发现当铺老板的这位伙计十分奇怪,他酷爱拍照,而且常常出没于地下室。后来福尔摩斯专门走访了这家店铺,装作问路的样子和这位伙计聊了几句,然后他又仔细观察了当铺周围的环境,他甚至趴在地上敲击人行道,这一系列奇怪的举动似乎使他对此案已经一清二楚了,但是跟在他后面的华生先生却依然是一头雾水。文中的华生先生似乎是读者的化身,因为此时此刻我的思绪显然和他是一致的,找不到一点头绪。晚上十点左右,福尔摩斯、华生、一位警官以及一位银行的行长四人来到了一家银行的地下室,最终凶手被抓获。

原来,这是一场匪夷所思的银行盗窃案,而那位精明的伙计是这次盗窃案的幕后主使者,他来应聘伙计是因为这家当铺与银行很近,他经常出没于地下室,而且每天几个小时,一连几个月,这让福尔摩斯联想到他是否在挖一条通向其他楼房的通道。因此福尔摩斯在当铺周围的人行横道上敲击,是为了听秘密通道的方向,就连他假装去问路也是为了看这位伙计的膝盖情况,果然,被他猜中了,地道是通向附近的一家银行。他们为当铺老板介绍轻松赚钱的工作也是为了找个借口把老板支开,等地道挖好后他们就可以立刻采取行动了。

这一个个环环相扣的推理令人惊叹不已,而福尔摩斯只用了一天时间就解决了,可见这种小案子对于他来说小菜一碟不足挂齿,从头到尾没有一个环节出错。就像福尔摩斯曾经说过的那样:“越是稀奇古怪的事,最终表明越是没什么神秘可言。”这种在生活中注重每一个小细节的好习惯值得我们学习。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书笔记3

前几天的一个上午,我在家中看了一本叫《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书。读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是英国著名的作家柯南·到尔写的我只看了十几个故事,不过后面的故事也可见一斑了。每一个故事都扣人心悬,给了读者一个冷静,智慧,勇气并存的神探福尔摩斯。匪夷所思的事件,扑朔迷离的案情,心思缜密的推理,惊奇刺激的冒险这本书里每一个过程都是不一样的,福尔摩斯观察一些事物的奥秘来判断一个人的特点。比如说:看一个人的脚印在用数学了算出身高是多少。有时,通过看了一个人的手,皮肤颜色来判断一个人是干什么,来自那个国家。这也让我十分佩服大侦探福尔摩斯。他总能找到一些我们找不到的问题。这也说明了“细节决定成败”这这句话是正确的。如果福尔摩斯没有如此高的观察能力和对细节的看重的话,他可能连一个警察都当不上的。

而且在我们的生活中也能体现出细节的重要性。有一次数学考试时,我本来能考九十五分的可我为了节约时间,为了省一点笔水就把四个本来要 ……此处隐藏6066个字……毫;勤于思考,乐于助人……尤其是他见多识广,博学多才,不仅剑术、拳术水平高超,而且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出色。

福尔摩斯这个名字在我的心中“落地生根”了,我内心多么渴望能亲眼见到像他一样的神探啊,或者说我本人很期望成为现实生活的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书笔记12

暑假期间我看了一本书叫做《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围绕着一个个案件展开,讲述着许多扑朔迷离的案件与故事,我看看的津津有味。案件的叙述十分的精彩,但也有很多案子令我感到迷惑,幸运的是追随着聪明的侦探福尔摩斯的视角,我解开了一个个迷惑。

福尔摩斯的全名叫夏洛克·福尔摩斯,他是个身材瘦长,看上去十分精明干练的人。他的目光锐利有神,细长的鹰钩鼻和前突的下巴,让人感受到了他的机警果断,意志坚强。有着这样外表的他,拥有着超出常人的敏锐,在一个个难解的案件面前,令犯人无所遁逃。

这么书主要写的是福尔摩斯带着自己的助手华生和一批穷孩子组成了“特搜队”,在英国屡破奇案。令我记忆十分深刻的一个案件讲的是福尔摩斯帮高楼王的主人寻找祖先留下的金子。有一次,高楼王的主人在自己假的阁楼上找到了一个暗格,在里面发现了祖先留下的一盒金子,不久后,那盒金子却凭空消失了,主人非常着急,连忙叫福尔摩斯帮忙寻找盒子,福尔摩斯却是不慌不忙,用常人根本不能理解的方法去破案,还让“特搜队”去到处找线索,没过多久案子就被破了,当福尔摩斯去抓那个小偷的时候,那个小偷还根本不清楚自己是怎么被发现的。

福尔摩斯不仅聪明也十分勇敢,有一次为了抓住罪犯,中了枪,最后还是把犯人给抓住了。

读完这本书后,我受益匪浅,从中学到了东西,比如做事要细心谨慎,不能有一丁点儿的马虎,因为一不小心漏掉的细节很可能就是完成这件事情的关键。读书也是一样,一定要认真仔细得看,否则很可能漏掉了一些精彩的故事和一些重要的情节。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书笔记13

在今年暑假里我不仅读了《小飞侠彼得·潘》还读了世界上最有名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虽然我以前读过青少版的《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但这本书中的文字比青少版的更加难懂,但更能体现出原著上那些既离奇又无法理解的案子。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柯南道尔。他是世界上最负有名的侦探小说家。曾被英国女皇评为“侦探小说之父”。他创造的福尔摩斯已经是世界上鼎鼎有名的神探了。

这本书是以歇洛克·福尔摩斯为主角,华生为配角发生的一件件的案件。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最后一案”和“新致案”之间的篇章,写了福尔摩斯在于罪犯博斗时不慎掉落了悬崖,却有奇迹般的活了过来。这篇福尔摩斯掉落悬崖,有活过来这样写的原因是——它的柯南道尔为了让这篇漫无止境的长篇小说有个结局,才让福尔摩斯死去的,但却引起很多忠诚的读者的反对和不满,所以柯南道尔只好让福尔摩斯在下一个案件中起死回生。

这本书中的福尔摩斯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对于我来说非常重要的道理是——冷静。我明白了无论遇到什么难题都有静下心了好好的思考,不要因为没见过就没耐心的去想。这让我想起了我以前在写作业的时候,因为有一条没见过的题目就气急败坏的大吼一声:“没见过的还出!”,我当时恨不得一口吞的作业本。但现在我明白了无论遇到什么难题都要静下心来思考,不要心浮气躁,而要冷静的思考,只有思考才会有答案,这是我从福尔摩斯身上学来的!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书笔记14

福尔摩斯是英国小说家柯南·道尔在1886年塑造出的一名侦探,他身材矫健、足智多谋,破解过许多恐怖离奇的杀人案,是人们眼中的神探。

《四签名》讲述的是莫斯坦小姐的父亲在十年前离奇失踪,而从六年前起,莫斯坦小姐每到生日时总是能收到一颗美丽的珍珠,直到一天早上她收到一封奇怪的信,内容大概是今晚七点约她去指定地点见面,福尔摩斯和华生也一同前往。三人来到剧院旁边,被人带上一辆马车,带到一个偏远郊区的住宅里,一位秃顶的小个子男人接待的他们。原来啊,是他的父亲舒尔托上校在印度得到了一大批财宝,而这批财宝有一部分应该是属于莫斯坦上尉的,但他父亲因为贪婪而私吞了财宝,于是在他父亲死后,他决定物归原主。这位秃顶男人还有一位孪生兄弟,他的脾气与生前的父亲相似,在他们动身来到他兄弟的住处时,却发现他惨死在房间里。

通过福尔摩斯细微的观察后,又一次精彩的推理过程诞生了。从我的角度来说,福尔摩斯是先发现死者歪坐在一把椅子上,面部表情狰狞,旁边有一根绑着石头的棕色木棒,木棒旁边有一张写着四个签名的纸条,死者的耳朵上方有一根荆刺,由此判断出这一定是一场谋杀。但是奇怪的是,屋内门窗紧闭,从屋外根本是打不开的,那么凶手是如何进来的呢?福尔摩斯曾经说过:“只要把不可能的因素排除掉,剩下的因素不管多么难以置信,一定就是真相!”通过观察,他们发现屋顶有一个洞,屋顶的斜面处有一道暗门,打开暗门后发现了脚印。他们从这道暗门通往外面继续搜查,途中福尔摩斯发现这个关键人物碰倒了一瓶味道十分刺鼻的化学试剂,这个关键性线索让福尔摩斯立刻想到了对策。他们找了一只经过专业训练的狗,通过狗的指引他们很快找到了另一个线索。

他们来到了一个小码头的附近,通过询问得知凶手是坐着一艘名叫“曙光号”的蒸汽船逃跑了。看到这里我的心“咯噔”一下,突然觉得这案子破不了了,如果我是凶手,自然会连夜逃走,不会在任何一个码头逗留。而福尔摩斯则认为,蒸汽船是需要烧煤的,路程越长速度越快烧的煤炭就越多,而凶手无法在短时间内找到这么多煤炭,因此他坚持认为沿着这条河流寻找是可以找到“曙光号”的。他们通过船主对“曙光号”外形的描述去寻找,但是几天过后上游和下游的码头都找遍了,依然没有它的影子,线索似乎中断了。福尔摩斯陷入了沉思,他设想过无数的可能性也排除了无数的可能性,但是依旧没有线索。所谓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几乎从未失手过的福尔摩斯先生也有碰壁的时候,但是他坚持不懈的精神竟让我毫不担心,果然几天后他又想到了办法。他想到凶手很有可能把这艘船的外型进行了改造,于是,他乔装打扮,到河流下游的船坞里挨家挨户的打听,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船被找到了。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最后则上演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水上追击战,福尔摩斯和华生二人在船上随时待命,船夫不断的加煤,让船的引擎达到最大马力,船只在河流上飞速前进、极速转弯,每一次发动引擎船身都会发出轰隆隆的巨响,好像打雷一般,作为读者的我也是提心吊胆,生怕会发生什么意外。船不断的靠近“曙光号”,三百米、两百多米,福尔摩斯和华生找准了时机同时开枪,最终凶手被抓获。

小说情节跌宕起伏、逻辑缜密、引人深思,因舒尔托上校独吞了本应属于别人的财宝而导致莫斯坦上尉被误杀,在他死后,他的儿子也被别人残忍杀害,曾经的战友最终变成敌人。金钱是一种可以让人迷失自我的东西,在利益面前很多人可以失掉底线,这些人表面看上去荣华富贵,而背地里却整天过着胆战心惊的生活,但是要坚信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福尔摩斯与他们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成功但谦虚、聪明且努力,将犯罪人员绳之以法是他的责任和义务,他不计名利、兢兢业业,这是非常可贵的品质,是我们应该理解并且努力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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