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务处管理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总务处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总务处管理制度1
总务处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总务处人员必须遵守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积极维护学校利益,爱惜学校财物,秉公办事,及时合理地处理随时出现的问题。
一、协助校领导制定学校财务预算,监督预算的执行。制订并执行各类财务管理制度。
二、负责基建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及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学校维修和学校房屋使用。
三、定期检查学校的水、电路,根据季节进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格执行水、电管理制度,保证学校的水、电气正常供应。
四、负责校园内的所有环境卫生。
五、负责学校办公用品的采购,各类物品及材料的验收和入库建帐。管理学校固定资产帐及各类其他物品总帐,严格执行物品的领、借、发制度。杜绝物品流失,物品浪费。
六、负责制定绿化方案计划,并经学校领导批准后负责具体实施。负责学校树木花卉的植、管、修工作。按学校规定美化校园的建设。
七、完成校领导分配的其他任务。
总务处管理制度2
为使我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保证教育教学正常进行,使用员工能够开拓性的开展工作,特制度总务处管理制度。
一、供水供电管理
水电是学校工作开展的重要保证,不能保证水电供应,教育教学无法进行,所以水电专管员要及时对水电设施维修维护,争取对故障早发现早处理,尽量排除安全隐患。专管员要24小时有人值班,不能空岗。
二、课桌凳、床铺、办公桌椅等室内设施管理
学期初,管理人员要及时清凳,做到心中有数,并与使用部门办理使用手续,学生退学,教师调离本单位时及时清退使用的物品,防止物品的损坏和丢失。对室内设施,每月清查一次,检查保管情况。
三、门、窗、玻璃、纱扇等的管理
对门、窗、玻璃、纱扇等每天要转一转,查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每月彻底清查一次,做到心中有数。
四、校舍管理
对校舍、每周检查一次,雨后加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解决,重点排查安全隐患,做到万无一失。
五、库房管理
严格履行出入库手续,尽职尽责,入库或出库时,要以原始单据对品种、规格、质量、数量、质量进行认真核实登记,出库时办理出库手续。
零星易耗低值物品的领发,要按班级、处室登记,期末汇总。库存物资,每学期末进行一次清查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六、购物管理
临时购零星物品,向校长申请,批准后方可购买,凭原始单据经领用人签字,校长批准后会计可直接支付。
七、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细则
1、扣分办法
⑴损坏下列物品之一扣5分:
灯泡、拉盒、灯口、吊盒、门吊、插销、墙壁开关、电扇开关、日光灯管。并且赔偿相应的工本费。
⑵损坏下列物品之一扣7分:
吊扇、凳子、单人课桌、双人课桌、床铺板、床铺架、门、门框、窗扇、窗框、纱窗、暖气管件。并且赔偿相应的工本费。
⑶损坏下列物品之一,在当日内本班负责安装好,不扣分,延期一日扣5分。
黑板、教室玻璃一块、宿舍玻璃一决、门玻璃一块。
⑷教室开灯时间,春、夏季早晨7点以前,秋、冬季早晨8点以前(阴雨天适当延长时间),发现规定时间以后开灯的,发现一次扣3分。
2、加分办法:在本月无损坏公物的'班加10分。
3、奖励办法:在本学期无损坏公物的班奖现金30元。
4、损坏的公物不在辖区或细则内的,按以上类似价格的物品扣分并赔偿。
八、其它管理
以上七项以外的工作,由全体员工负责,每个员工都有责任检查、发现、解决问题的义务。每个员工必须主动工作,不准互相推诿,要齐心协力做好总务工作。
总务处管理制度3
1、总务处是学校的安全要害部位,财会人员应认真执行《会计法》和财会管理制度,各类帐目都必须做到帐册齐全、手续完备,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2、现金管理必须专人负责,财会室存放现金必须执行银行方面的统一规定,超规定存放现金要报经校领导批准,同时落实防护措施。否则发生事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3、总务处门窗、墙壁要坚固、防盗,报警设施经常检查,确保有效,使用经公安、技监部门检测合格的保险柜,保险柜过夜现金不得超出公安机关或银行核定库存现金限额,保险柜(箱)应及时关锁,钥匙会计随身携带,不准放在办公桌内或转交他人。
4、财会人员应按现金管理制度使用现金,一般超出现金支付数额的,要使用银行支票支付方式进行结算,特殊情况去银行取现金数额较大时,必须通知总务处派员护送。不得单身去银行取款。
5、总务处内注意来往人员,陌生人不准进入财会室,非财会人员不准接触保险柜。
6、总务处内不准吸烟,注意做好防火安全。
总务处管理制度4
1、总务处是学校的安全要害部位,财会人员应认真执行《会计法》和财会管理制度 ,各类帐目都必须做到帐册齐全,手续完备,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2、现金管理必须专人负责,财会室存放现金必须执行银行方面的统一规定,超规定存放现金要报经校领导批准,同时落实防护措施。否则发生事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3、总务处门窗、墙壁要坚固、防盗,报警设施经常检查,确保有效。使用经公安,技监部门检测合格的保险柜(箱),保险柜过夜现金不得超出公安机关或银行核定库存现金限额,保险柜(箱)应及时关锁,钥匙会计随身携带,不准放在办公桌内或转交他人。
4、财会人员应按现金管理制度使用现金,一般超出现金支付数额的,要使用银行支票支付方式进行结算,特除情况去银行取现金数额较大时,必须通知总务处派员护送。不得单身去银行取款。
5、总务处内注意来往人员,陌生人不准进入财会室,非财会人员不准接触保险柜。
6、总务处内不准吸烟或带入其它火种,注意做好防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