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校联系制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家校联系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家校联系制度1
为遵循我校“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共筑诚信,与时俱进”的发展策略,为使学校办学向规范发展,我校把“深入开展家校携手,共同培养少年儿童”的工作落实到家校联系上,特制定以下家校联系制度。
一、原则与要求:
1、教师不得利用家校联系之便向家长索要钱物。
2、进行家校联系时,不得向学生家长告状。
3、不能向家长灌输消极落后的教育观念和思想。
4、进行家校联系时应注意教师良好形象。
二、措施与方法:
1、学校有关事务的实施和开展相关活动要采取“告家长书”的形式征求家长意见,做到有传必达,避免遗漏,利用校园网平台,及时发布通告。
2、教师平时要通过家访、信访、电话访和电子邮件等形式与家长进行联系,及时提供学生在校的学习情况和发展态势,并将联系情况记载于《家校联系卡》上,每月与学生家长的.联系不少于四人次。
3、 《家校联系卡》作为教师和家长共同交流的载体,每位学生一学期发放不得少于两次,特殊学生不得少于四次。
4、每学期重点组织召开一次家长会,使家长能真实地了解子女在校学习和生活情况,在组织召开家长会之前,要制订好有针对性的、切实可行的家长会活动方案。
5、学校每学期要随机选择不少于30%的学生家长进行问卷调查,以期了解家长对学校的态度和意见等。
6、学校每学期要召开一次家长委员会会议,向家长委员会成员通报学校的教育教学情况等,并做好记载。
7、教导处要把家校联系工作纳入《教师工作考核》之中,使家校联系活动能定期定量,真正落到实处。
家校联系制度2
为了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真正发挥家庭和社会在教育中的作用,真正将三结合教育落到实处,我校根据市教育局有关精神制定了“家—校—社会”三位—体的规范管理工作制度,密切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的关系,使家庭、学校和社会的教育更加和谐统一。这和“班主任—学生工作处—分管校长—校务委员会”纵向德育教育制度互为补充,形成我校规范管理工作的一大特色。本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家庭教育委员会制度
1、成立由学校主管领导、家长代表、校外辅导员和班主任代表组成的网络管理。
2、各年级设立家长学校分校,各班建立家长委员会,其职责是贯彻落实家长学校计划,检查和监督班级和学校收费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活动。
3、利用多种形式,普及家教知识,宣传学校办学思想,规范办学制度,尤其是针对老百姓关心的教育收费问题设立监察机制。
4、对学校的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办学不规范的行为提出批评。
5、印发家教刊物《窗口》,内容包括学校新闻、家教知识、校园人物、收费公示等内容。每期印发一次。
二、定期家访制度
1、班主任要求每月至少家访一次,向家长做好学生情况的交流,学校制度的解释,学校收费情况说明等工作。
采取小家访和大家访结合制度,也就是教师个人家访和学校对村集体家访制度。
3、定期电话联系制度,每周保证至少和班级50%以上家长进行电话联系。
4、家长接待日制度,每双周六为学校各部门和班主任家长接待日,家长可以就自己的疑问到各学校咨询。
三、“家—校—社”例会制度
1、学校—社区交流会,就社区特困学生的减免和收费情况进行通报和协商,就社区教育活动的开展展开协商。
3、定期家长会制度,开学、学期结束各召开一次不同规模的家长会,就学生学习情况,家庭教育情况,学校制度,收取费用等向家长通报。
四、学校一日开放制度
1、确定每学期对家长、社会和媒体进行一次全面开放,进行学校全方位展示。
2、学校开放活动计划要详细,内容要充实,集中展示教育,教学的成果,向社会宣传教育的下面形象。
五、家校联系制度
1、制定《家校联系簿》,由家生、家长、班主任每日进行填写,内容包括作业,回家学习情况,成绩通报,收费通报等。
2、设立班主任接待日,固定时间,接待家长的来访。
家校联系制度3
为了进一步密切家校联系,增强教师与家长相互理解与信任、融合关系,共同创建家校和谐氛围,共同促进教育健康发展,特制定以下制度:
1、切实落实家校联系制度,班主任、任课教师要经常进行家访,采取实地家访、电话联系、网上信息、书面交流、校访等多种方式,相互沟通,密切联系,随时掌握学生在校、在家的学习、生活、思想、行为等动态和表现,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在家访过程中及时做好有关记录与反馈工作。
2、学校定期组织家长参加家长培训、家长会、家长开放日活动,做好家长学校工作,并按家长学校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开展班级家庭教育指导活动,不断改善与促进家庭教育质量提高。
3、积极主动取得与家长的联系,并利用正确渠道、采用正确的方式,实事求是向家长通报学生在校学习、生活、工作情况,做到公正、公平,不虚报、不隐瞒。
4、学校组织外出活动,停课、放假、收费及遇到其它重要情况,教师必须配合学校做好相应工作,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5、放学后或双休日需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应提早一天发出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不得漏报或不报,如产生事故则由教师本人负责。
6、学生在校突然不适或发病,应当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并由家长领回进行治疗。如在校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在先与家长取得联系的同时,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救治。教师在校发现学生有异常问题,及时进行纠正,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